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将于9月启动
今日花都讯 6月20日,我们从区人社局获悉,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的相关规定,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和征缴工作将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启动,到2018年12月20日截止,届时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年度中途不受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据了解,2019年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8元/人·年,政府补助标准为667元/人。参保对象为: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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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渠道
(一)在校学生由学校参保。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含农村户籍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民政、残联资助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
花都新闻中心 冯理聪
通讯员 邹宗利 张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