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公告(2016年)

发布日期:2017-08-14 11:13     【 字体:   】

  1、以下车辆在2016年前因涉及交通事故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请以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各办案中队接受处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

  2017年8月02日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花都大队各中队地址:

  一中队 86864611 花都区新华街道农新路12号

  二中队 86899068 花都区新华街道大华二路21号西侧

  三中队 86846279 花都区狮岭镇金狮五街

  四中队 86843777 花都区炭步镇S118线炭步大桥南一公里处

  五中队 86712088 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2号

  六中队 86768002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路口(S118线花都区花山镇机场高速花山出口处)

  七中队 86847692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路口(S118线花都区花山镇机场高速花山出口处)

  机动中队 36892218 花都区新华街道红棉大道39号北侧

  事故中队86863703花都区松园大道2号

 

  附件:违法逾期未处理公示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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