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人民医院出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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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出院结算通知单》与全部预交款收据(按金单)到住院收费处结算。

  1.办理结算时请交回全部预交款收据(按金单)。

  2.如预交金有余额时,现金退回的,在住院收费处结算时立即退回;退回银行卡的,请出信息一致的身份证与银行卡,医院财务科会在3—5个工作日内退回。

  3.如预交款收据(按金单)丢失,可持预交款收据(按金单)上交款人签名处所签名的人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补办。

  4.广州医保患者如需使用医保卡内的资金付费,请结算时告知收费员并提供医保卡,如使用患者家属医保卡内的资金付费时,请出示与患者家属医保卡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及患者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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