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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圆满完成上半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发布日期:2018-06-27 09:47    文章来源:区编办     【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定,以及上级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要求,6月20日至6月22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确保了公示信息的准确性。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为保证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花都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分自查整改及核查公开两个阶段,并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时间、抽查方式、抽查程序等具体事项。同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最新颁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上传至工作业务QQ群,供各事业单位自由查阅,积极引导事业单位规范登记。

  二、规范程序,随机抽取

  按照上级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要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并对抽查事项清单、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实时更新。按照抽查办法规定的抽取比例,随机抽取了广州民俗博物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洪秀全纪念馆、区花东镇榴花初级中学、区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等5个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的内容均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三、多种方式,确保实效

  抽查工作综合运用书面自查、实地抽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灵活进行,重点围绕各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内容进行全方位查核。采取实地抽查方式的,主要采取听取单位汇报、实地查看、现场询问和查阅书面材料等方式进行。根据核查的情况,抽查执法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情况表》,经两名以上核查人员和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共同签字,并加盖事业单位法人公章确认,确保核查结果准确有效。

  四、落实整改,增强意识

  经核查,共排查出事业单位登记的住所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未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等2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现场反馈、限时整改,并登记在册,加强事后督查。同时,5个被抽查单位的查实结果均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有效增强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登记、主动登记的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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