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湖地区综合功能组团(花都区CA0303、CA1206、CA1207、CA1208、CA1209、CA1210、CA1303、CA0203、CA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环评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环评名称:花都湖地区综合功能组团(花都区CA0303、CA1206、CA1207、CA1208、CA1209、CA1210、CA1303、CA0203、CA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项目概要:“花都湖地区综合功能组团”为“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其中一个功能组团。花都区花都湖周边地区规划定位为发挥空港、北站、城市发展轴的带动作用,培育发展成为花都滨水城区;规划结构为“一湖两轴,两带多组团”格局。
花都湖地区综合功能组团位于花都湖片区华兴工业园以北,花都湖以南,镜湖大道与广花路之间。用地范围:241.3万m2(约3619亩)。现状以工业、农林用地及水域为主,包含雅瑶中学,雅瑶小学和低层厂房。规划修编对规划用地布局、交通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规划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二、规划组织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田建梅
电话:3680450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号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邮编:510115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32272610传真:020-83377209
E-mail:823532905@qq.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规划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规划项目的规划方案、主要污染物;规划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规划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组织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