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等工作报告
今日花都讯 5月22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农药管理条例》在我区贯彻执行情况、区政府关于台湾事务工作情况、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情况、区法院关于调整人民陪审员名额等报告,还审议了近期修订和制订的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共添主持会议,副主任汤浩昌、徐永生、李琼辉、陈孝安、蓝海滨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罗干政,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办相关人员,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国家新时期“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发展方针,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跨越式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依靠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初步实现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发展目标。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先后五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党政领导班子在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中连年均取得优异成绩,名列广州市各区、市(县级市)和广东省各区(县)前茅。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科技创新事关一个地区未来的发展。今后区政府应继续强化政策保障和财政投入。进一步研究龙头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新兴产业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等政策的深化与完善,争取将各种资源、要素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聚,形成强大的政策合力,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保障。继续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花都经济转型升级,做好创业培训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投资融资服务、抚育能力服务等相关的体系,结合我区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不断加大对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发展力度。此外,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深入构建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良好格局。
在《农药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方面,我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科学有效强化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控制病虫危害,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农药由2016年度商品使用量577.33吨减少到575.5吨;化肥由2016年度使用量1.2万吨减少到1.152万吨。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农药管理条例》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大家餐桌上的安全,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区政府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工作,提高种植场和农民施药技术水平,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在达到防治效果的同时防止环境污染和农药中毒。区相关农业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农药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巡查抽查,对违法经营、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和人员要强化查处力度,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保障农药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此外,我区应完善制度机制,对农药产品的二次污染进行治理,增加农药瓶的回收率,保护好环境,保护好我区乡村的山水。
我区对台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区提出的打造广州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示范窗口和对台经济工作两个重点,全面开展花台两地交流、涉台宣传教育和服务协调台胞、台属工作。目前,我区累计台资企业近400家,投资总额10亿美元,投资行业涉及机械、珠宝、汽车配件、制衣、高科技农业、第三产业等近30个,台商投资产业和技术层次不断提升,走向生产、研发、转型升级、产业链等多样并举模式。
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区政府继续注重发挥优势,推进对台交流交往;深入台资企业,走访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协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提供政策指导、信息支持等各项服务,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对于财政绩效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统筹安排财政支出,更加注重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等12项工作制度。
花都新闻中心 张金荣
通讯员 王浩炫